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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09下半年自考報名新增22個報名點

  • 發(fā)布時間:2024-09-15 16: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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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09下半年自考報名新增22個報名點,  記者昨日從市教育局獲悉,2009年下半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簡稱“高自考”)報名、報考工作于7月8日至15日進行,相關工作人員就我市高自考報名事宜作了介紹?! 罂紬l件及報名辦法  據悉,凡中國公民,不受性別、

記者昨日從市教育局獲悉,2009年下半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簡稱 高自考 )報名、報考工作于7月8日至15日進行,相關工作人員就我市高自考報名事宜作了介紹。

報考條件及報名辦法

據悉,凡中國公民,不受性別、年齡、民族、信仰、職業(yè)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參加我省舉行的高自考。

普通高校組織的在校生自學考試,僅限本校普通高考錄取的學生報考。

新考生報名后,須持報名時給出的準考證號和本人居民身份證(含軍人、武警人員證件)到市招辦公布的報名點,采集圖像信息并辦理準考證,不可委托他人代辦。

在籍考生必須憑《自學考試準考證》報考。

考生報考部門委托開考專業(yè)的專業(yè)課,必須到委托開考部門指定的報名點報名。部門委托專業(yè)的考生報考公共課可自主到市招辦公布的面向社會開考的報名點報名。

今年,高自考委托開考的經濟學(獨立本科)等88個專業(yè)轉為面向社會開考。

除面向電大方向開考專業(yè)、護理學專業(yè)、公安管理專業(yè)和監(jiān)所管理專業(yè)的專業(yè)課需到委托部門報名、報考外,其他開考專業(yè)的考生必須到面向社會開考專業(yè)報名點報名、報考。

報名點重新設置

今年高自考的報名時間為2009年7月8日至15日??荚嚂r間為10月24日至25日。

據市教育局工作人員介紹,此次高自考我市重新設置了22個報名點,其中部門委托的4個、面向社會的18個。

因報名點有較大調整,原報考委托開考專業(yè)的考生請于6月15日前,登陸河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http://www.hebeea.edu.cn)查詢新的報名點設置情況。

考生的報考費用降低,除委托專業(yè)的專業(yè)課外,收費均為每科次30元。自學考試分課程報考,并按物價局審批的標準繳納報考費。各項收費,缺考者一律不退。

考生可分別報考高自考專科、本科段各專業(yè)開考的課程,也可同時報考??坪捅究贫胃鲗I(yè)開考的課程,但辦理本科專業(yè)畢業(yè)申請時必須繳驗符合規(guī)定的??飘厴I(yè)證書,否則不予受理(同時取得自學考試本、??茖I(yè)考試計劃規(guī)定的全部課程合格成績的考生,可同時辦理畢業(yè)手續(xù))。

考生不得在不同報名點報考同一時間開考的課程,否則報名無效。

考生只能用一個準考證報考

《自學考試準考證》可在全省通用??忌沙忠粋€準考證在全省任一就考地報考(報考專科、本科各專業(yè)開考的課程均可)。

一個考生只能且必須使用一個準考證報考,不得使用多個準考證報考。原在籍考生持有兩個及其以上準考證者,請盡快與所在地市考辦聯(lián)系,確定一個今后繼續(xù)使用的準考證。

原已使用多個準考證報考且取得合格成績的考生,盡快辦理合檔手續(xù),合檔時必須合在含有身份證號碼信息的準考證上,以免影響按時畢業(yè)。

成績可上網查詢

各門課程的考試由市教育考試院或自學考試辦公室負責組織??忌鷳{《自學考試準考證》、居民身份證和《自學考試考試通知單》入場考試。

實踐性環(huán)節(jié)考核由主考學校承擔,具體選題或考核時間詳見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公布的《2009年下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實踐性環(huán)節(jié)課程考核時間安排表》。

對于考生考試及格的課程發(fā)給課程合格證書(憑課程合格證書辦理畢業(yè)手續(xù));不及格者可參加該門課程下次考試。

考試成績由各市教育考試院或自學考試辦公室通知考生本人。考生也可登陸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服務中心查詢??挤植还?。

本科各專業(yè)考生要求申請學士學位者,必須參加省學位辦組織的 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yè)生申請授予學士學位外國語水平統(tǒng)一考試 ,取得合格資格后方可申報。

應考者參加考試的時間(包括必要的路途往返時間)由單位給假,不扣工資、不影響評獎。各機關、單位對持有單科合格證書的考生,憑參加當次考試的《自學考試考試通知單》,還應該給予考前復習假5~10天,不扣工資、不影響評獎。

畢業(yè)人員的使用與待遇

高自考畢業(yè)生的使用與待遇,按照國務院國發(fā)[1988]15號文件《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第七章的規(guī)定執(zhí)行。其中,在職人員的工資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學校同類畢業(yè)生的,從獲得畢業(yè)證書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學校同類畢業(yè)生工資標準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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