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項名稱: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考業(yè)務。
二、設定依據(jù):
(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國發(fā)[1988]15號)
(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務工作規(guī)定》(教考試[2009]1號)
(三)《廣東省自學考試實施細則》(粵府[1989]142號)
三、申請條件:
持有廣東省自學考試準考證的考生。
四、辦理材料:
廣東省自學考試準考證。
五、辦理時間:
1月、7月、11月,以省自考辦通知為準,屆時請留意廣州招考網(wǎng)(http://www.gzzk.gov.cn)的通知。
六、辦理方式:
通過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tǒng)(http://www.stegd.edu.cn/selfec/)報考各專業(yè)課程,并且實行網(wǎng)上繳費,具體網(wǎng)上繳費流程詳見附件。
七、辦理流程:
(一)新生報考:
當次報名的社會考生按照《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名辦理指南》詳見:(http://www.5184.com/zikao/gskb/201806/44554.html),到各區(qū)自學考試社會報名點現(xiàn)場攝像并確認照片,然后在報考期間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tǒng)進行報考。
(二)舊生報考:
1.未采集電子照片和身份等相關信息的舊生:參照《廣州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轉發(fā)省自考辦關于加強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辦法辦理照片和相關信息補錄手續(xù)。詳見:(http://www.5184.com/zikao/gskb/201805/44362.html),然后在報考期間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tǒng)進行報考。
2.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tǒng)有照片且身份等相關信息完整和正確的舊生,在報考期間直接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tǒng)進行報考。
重要提醒:自2018年1月份自學考試報考開始,所有考生須通過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tǒng)(http://www.stegd.edu.cn/selfec/)報考各專業(yè)課程,并且實行網(wǎng)上繳費??忌诖_認報考課程前,須認真核對報考課程是否正確,報考課程一經(jīng)考生確認,不得增加、刪減、更改,確認報考后所交報考費一旦網(wǎng)上繳納,不予退還。
附件: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考網(wǎng)上繳費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