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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2018年1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名報考工作的通知

  • 發(fā)布時間:2024-09-15 16: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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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關于做好2018年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務考籍工作的通知》(粵考辦〔2017〕37號)文件的精神,2018年1月自學考試報名、報考工作即將開始,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各自學考試助學機構、考生:

根據(jù)《關于做好2018年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務考籍工作的通知》(粵考辦〔2017〕37號)文件的精神,2018年1月自學考試報名、報考工作即將開始,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重視宣傳工作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具有高度權威性和嚴肅性的國家考試制度,是我國推行終身教育的重要途徑,在實現(xiàn)“建立完整的國民教育系統(tǒng),建立人人學習,終身學習的學習化社會”戰(zhàn)略目標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請各自學考試助學機構協(xié)助大力宣傳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性質、任務、特點、地位和作用,可以通過有關社區(qū)、大型廠企發(fā)放報名、報考和考試的有關信息宣傳資料,使各有關方面和考生了解當次報名報考的時間、地點、方式、方法和要求,讓全社會了解和支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


二、做好報名報考工作

(一)報名條件

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以及港澳臺同胞、海外僑胞,不受性別、年齡、民族、種族、學歷、身體健康狀況、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根據(jù)本人的實際情況和需要自由選擇專業(yè),報考我省自學考試。服刑人員經有關部門批準后也可申請報考。

(二)報名、報考時間安排

2018年1月我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名報考時間安排如下:

新生網(wǎng)上預報名時間為11月15日-11月22日;

現(xiàn)場正式報名時間為11月20日-22日。

報考時間為11月20日-30日。

(三)報名、報考步驟和方法

1、新生報名

首次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新生須先辦理報名手續(xù),新考生報名后可獲得廣東省自學考試準考證,然后才可辦理報考手續(xù)。

新生報名分網(wǎng)上預報名和現(xiàn)場確認兩個階段

(1)網(wǎng)上預報名

新生請登陸廣東省自考管理系統(tǒng)進行預報名,并選擇中山市作為報名點。預報名成功后可得到一個唯一的預報名號。

預報名時間:2017年11月15日-22日。

預報名網(wǎng)址:http://www.stegd.edu.cn/selfec/

(2)新生現(xiàn)場確認

考生本人可憑預報名號及本人身份證原件到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報名點進行現(xiàn)場攝像、確認。新生報名不收取費用。現(xiàn)場確認后將產生準考證號,考生可憑準考證號報考2018年1月自學考試的考試課程,具體方式參照“報考”。

現(xiàn)場確認時間:11月20日-22日

現(xiàn)場確認地址:中山市博愛六路12號一樓辦證大廳

2、報考

持有廣東省自學考試準考證號的考生,可按省考辦公布的開考計劃,報考自考的考試課程。本次報考2018年1月的考試,考生可根據(jù)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相應的課程。新生在報名后須進行報考,方可參加考試。

(1)報考方式

自2018年1月份自學考試報考開始,所有考生須通過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tǒng)(www.stegd.edu.cn/selfec/)報考各專業(yè)課程,并且實行網(wǎng)上繳費。

報考時間:2017年11月20日-30日

(2)報考科目

本次考試具體開考課程《2018年1月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各專業(yè)課程考試時間安排表》,可在“中山招考網(wǎng)”→“自學考試”專欄→“開考計劃”查詢或下載。

(3)報考注意事項

考生在確認報考課程前,須認真核對報考課程是否正確,報考課程一經考生確認,不得增加、刪減、更改,確認報考后所交報考費一旦網(wǎng)上繳納,不予退還。


三、加強法規(guī)宣傳和誠信教育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條明確規(guī)定,在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為他人實施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提供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都是犯罪行為,情節(jié)嚴重的,最高可判7年有期徒刑。為營造風清氣正的考試環(huán)境,各助學機構和報名點可采取向考生發(fā)放告知書、與考生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等方式,加大《刑法修正案(九)》、《教育法》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的宣傳,加強誠信考試教育,并建立考生誠信考試電子檔案。各考生要自覺遵守考試紀律和考場規(guī)則,誠信考試。


四、其他

1、因丟失、損壞等原因需補辦準考證的考生,請在現(xiàn)場報名期間到報名點登記補辦準考證。

2、從2013年4月開始,我省自學考試已取消考生準考證時間有效期限的限制,舊生原12位號的準考證可以繼續(xù)使用。



附件: 2018年1月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各專業(yè)開考課程考試時間安排表(點擊查看)



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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