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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漢08下半年心理學等考試報考須知

  • 發(fā)布時間:2024-09-15 16: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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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漢08下半年心理學等考試報考須知,  湖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教育學、心理學考試2008年下半年考試時間為9月13日。根據(jù)武漢市的實際情況報名工作將在7月10至14日進行(具體安排請以各報名點公示內(nèi)容為準),市屬各報名點只接受幼兒園、小學、中學(初中、高中、中職學校)三類考生

湖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教育學、心理學考試2008年下半年考試時間為9月13日。根據(jù)武漢市的實際情況報名工作將在7月10至14日進行(具體安排請以各報名點公示內(nèi)容為準),市屬各報名點只接受幼兒園、小學、中學(初中、高中、中職學校)三類考生的報名。報考高校類的考生請到華中師范大學、湖北大學報名。

一、報名方法

報名點設在各區(qū)招考辦、武漢商業(yè)服務學院、江漢大學文理學院、華中師范大學武漢傳媒學院。收費標準按湖北省物價局、湖北省財政廳鄂價費[2007]88號文件規(guī)定收取每人每科25元??忌鷪竺麜r需交身份證復印件和近期藍底兩寸免冠半身彩色照片一張,于9月8日開始到報名所在地領取準考證。

二、考試對象

1. 除符合相應學歷要求的師范院校師范專業(yè)畢業(yè)生外,凡愿意申請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的非師范專業(yè)的人員;

2. 愿意申請高校教師資格的在職或擬聘任人員;

3. 參加過教育學、心理學考試成績不合格人員。單科成績不合格者,只需參加不合格科目的考試。

三、考試內(nèi)容

以《湖北省申請教師資格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大綱》(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2006年10月第1版)為依據(jù)確定,各層次考生備考使用教材為:幼兒:《學前教育概論》(蔡迎旗,華中師范大學出版社,2006年4月第1版),《學前心理學》(陳幗眉,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年6月第2版);小學:《小學教育學》(黃濟、勞凱聲、檀傳寶,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年6月第1版),《小學生心理學》(李曉東,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年8月第1版);中學:《教育學》(新編本)(王道俊、王漢瀾,人民教育出版社,1999年12月第3版),《心理學基礎》(十二所重點師范大學合編,教育科學出版社,2002年7月第1版);高校:《高等教育學》(潘懋元、王偉廉,福建教育出版社,1995年9月第1版),《高等教育學》(薛天祥,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2001年4月第1版),《大學心理學》(趙鳴九,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年7月第2版),《高等教育心理學》(修訂版)(教育部人事司,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9月第2版)

四、成績公布辦法

1.記分方式《教育學》《心理學》均以百分制記分。

2.成績的認定及公布辦法??忌汲煽冇墒〗逃荚囋阂平唤o省教師資格管理辦公室。由省教師資格管理辦公室負責劃定合格線,確定合格與不合格名單。名單將在湖北省教育考試院網(wǎng)站﹙網(wǎng)址:www.hbea.edu.cn﹚、湖北教育信息網(wǎng)﹙網(wǎng)址:www.e21.edu.cn﹚、武漢市招生考試辦公室網(wǎng)站(網(wǎng)址:www.whzkb.cn)上公布。

3.合格證的發(fā)放

(1)考試合格證由省教育考試院負責制作,省教師資格管理辦公室和省教育考試院分別加蓋印章和鋼印后方為有效。考試合格證由報名點到市、州考試機構領取后發(fā)給考生本人。

(2)合格證遺失一律不補辦合格證,遺失合格證的人員可向報名所在地的市、州考試機構或在報名的高等院校提出申請,經(jīng)報名點核實后,到省教育考試院補辦合格證明。

4.復查卷面分數(shù)

(1)申請復查卷面分數(shù)的考生,在省教育考試院下發(fā)當次成績10日內(nèi),須持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向報名所在地提出申請,由報名所在地的市、州考試機構匯總蓋章,并于申請截止日后2個工作日內(nèi)送交省教育考試院。再由省教育考試院綜合考試辦公室統(tǒng)一安排時間復查。逾期不再辦理。

(2)復查結(jié)果可到報名所在地查詢。

各區(qū)招考辦報名時間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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